采購編號: ASZZT2009009
2009年城市集中供熱項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準建設,采購人為鞍山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鞍山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標中心現(xiàn)對該項目的承包商進行國內(nèi)競爭性談判采購,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總投資1252萬元,共分2個標段。
一標段:100噸鍋爐2臺,投資872萬元;
二標段:80噸鍋爐1臺,投資380萬元。
鍋爐選型
1.燃燒方式采用鏈條鍋爐。
2.導熱介質(zhì)采用熱水。
3.循環(huán)方式采用強制循環(huán)與自然循環(huán)相結合的復合循環(huán)方式,高溫受熱面具有自然循環(huán)功能。
4.鍋筒設置采用橫置式,鍋筒數(shù)量滿足鍋爐水容量要求,保證鍋爐在突發(fā)事件時(如突然停電)的相對熱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
5.鍋爐爐排采用橫梁式爐排。
6.給煤裝置采用多輥分層給煤方式。
7.鍋爐運行方式應具有低負荷運行能力,具有抗積灰、易清灰特性。
8.鍋爐應具有有效防止低溫腐蝕的措施。
9.鍋爐應具有足夠的受熱面積,保證鍋爐出力。
10.鍋爐輻射受熱面采用膜式水冷結構。
鍋爐設計參數(shù)
1.鍋爐的額定出力58MW、70MW。
2.鍋爐的額定壓力1.6MPa。
3.循環(huán)水鍋爐進出口溫度70~130℃。
4.循環(huán)水鍋爐進出口阻力損失<0.2 MPa。
5.爐排煙溫度<160℃。
6.鍋爐效率>82%。
7.設計壽命>15年。
8.燃燒煤種AⅡ煙煤,灰分在30%~35%。
9.熱值要求4000~4500千卡/千克。
10.鍋爐出口排煙含塵濃度<2000mg/m3。
工程地點:鞍山市內(nèi)
投資總額:1252萬元
采購范圍:鍋爐采購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項目質(zhì)量要求:合格
供貨日期:簽訂合同后3個月內(nèi)。
二、承包商條件
1.承包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
2.承包商應具有鍋爐制造B級以上(含B級)資質(zhì)。
三、承包商資格審查采用資格預審方式
本項目對承包商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預審方式,凡對本項目感興趣的承包商,請攜帶下列資料到市招標中心報名,資格預審合格后,可以領取競爭性談判文件:
1.營業(yè)執(zhí)照;
2.資質(zhì)證書;
3.安全體系保證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被委托人身份證;
5.提供企業(yè)近三年業(yè)績證明(一、二標段均為80噸及以上業(yè)績合同)。
以上證件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并裝訂成冊。
四、報名時間、地點
1.時間:2009年4月9日至4月15日,每天8:00時-11:30時,13:00時-16:30時。(節(jié)假日休息)
2.地點:鞍山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標中心202房間。
五、遞交談判保證金、競爭性響應文件和競爭性談判時間、地點
1.遞交談判保證金截止時間:2009年4月21日。
2.遞交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2009年4月24日9:00時,遲到視為棄權。
3.競爭性談判時間:2009年4月24日9:00時。
4.地點:鞍山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標中心。
六、付款方式
本項目無預付款,貨到開始按進度付款,到齊后付總價款的50% ,安裝完驗收合格后付總價款的95%,余款質(zhì)保期后無質(zhì)量問題全部付清。
七、評審原則、方法
1.評審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
2.談判方法:本項目采用經(jīng)談判的最低報價法。
八、本項目談判的其他有關事宜,請與采購人聯(lián)系。
集中采購機構:鞍山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標中心
地 址:鞍山市鐵東區(qū)前進路17號
郵 編:114002
網(wǎng) 址:ttp://www.anshan.gov.cn/ztb/
聯(lián) 系 人:于霞 杜保莉
電 話:0412-2263063
傳 真:0412-2263061
開 戶 銀 行:鞍山市商業(yè)銀行鐵東支行
賬 號:7200000000907269
鞍山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標中心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