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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業(yè)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規(guī)程<四>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0-11-12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作者:不詳 瀏覽次數(shù):4190

9.2  壓力測量裝置壓力測量裝置

9.2.1  每臺鍋爐至少裝有下列壓力測量裝置,其精度和校驗間隔應符合國家計量法和有關規(guī)定:

a)汽包壓力指示表,包括啟動壓力表;

b)給水調節(jié)閥前、后壓力;

c)過熱器進、出口壓力;

d)再熱器進、出口壓力;

e)直流鍋爐啟動分離器壓力;

f)直流鍋爐蒸發(fā)受熱面出口截斷閥前壓力;

g)燃油鍋爐進油、回油壓力;

h)燃氣鍋爐進氣壓力;

i)強制循環(huán)鍋爐鍋水循環(huán)泵進出口差壓;

j)采用氣室式安全閥的鍋爐應有控制用壓縮空氣氣源的壓力;

k)爐膛負壓或壓力(有條件時宜裝大量程記錄表);

l)采用壓縮空氣實施操作控制的鍋爐應有空氣氣源壓力。

9.2.2 各類壓力容器都應裝設壓力表。

9.2.3 壓力表的選用和校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壓力表裝用前應作校驗,并在刻度盤上劃出明顯標記,指示該測壓點允許的最高工作壓力;

b)工作壓力小于2.45MPa時,壓力表精度不低于2.5級;

c)工作壓力等于或大于2.45Mpa時,壓力表精度不低于1.5級;

d)壓力表盤面刻度極限值為正常指示值的1.52.0倍;

e)壓力表刻度應考慮傳壓管液柱高度的修正值;

f)壓力表校驗工作結合大、小修進行,校驗后鉛封;

g)彈簧壓力表應有存水彎管,存水彎管內徑不應小于10mm,壓力表與存水彎管之間應裝有閥門或旋塞。

9.2.4 壓力表裝置地點應符合下列要求:

a)便于觀察;

b)采光或照明良好;

c)不受高溫影響,無冰凍可能,便于沖洗,盡量避免振動。

9.2.5 鍋爐爐膛負壓測孔一般布置在爐頂下23m處。避免在爐膛高熱負荷區(qū)或氣流強烈擾動區(qū)域布置爐膛負壓測孔。

9.2.6 彈簧壓力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禁止使用:

    a)有限止釘?shù)膲毫Ρ,無壓力時指針移動后不能回到限止釘時;無限止釘?shù)膲毫Ρ,無壓力時指針離零位的數(shù)值超過壓力表規(guī)定的允許誤差量;

    b)表面下班破碎或表盤刻度模糊砂清;

c)封印損壞或超過校驗有效期限;

d)表內泄漏或指針跳動;

e)其他影響正確指示壓力的缺陷。

9.2.7 鍋爐、壓力容器運行時,禁止任意關閉、切換壓力表管上的截止閥、旋塞。

9.2           水位表

9.3.1 每臺蒸汽鍋爐至少應裝兩只彼此獨立的就地水位表和兩只遠傳水位表,其中一只應為無電源機械表。分段蒸發(fā)的鍋爐每一蒸發(fā)段至少應裝一只就地水位表。

直流鍋爐啟動分離器、除氧器和高低壓加熱器都應裝設水位表。

9.3.2 鍋爐汽包水位表的汽、水連接管接出點的數(shù)量應滿足水位監(jiān)視、給水自動控制的需要。遠傳水位表和就地水位表應分別與汽包連接。

9.3.3 汽、水連接管接出位置與引出方式不應影響汽包水位的正確指示,能正確反映汽包的真實水位。

汽水連接管內徑應不小于25mm,當管長大于500mm或管彎曲時,其內徑應不小于50mm,以防形成假水位。

汽連接管應向水位表方向傾斜,水連接管應向汽包方向傾斜。汽水連接管均應保溫。

9.3.4 就地水位表的結構應滿足下列要求:

a)有良好照明及事故照明;

b)能在運行中沖洗和更換玻璃板、石英管、云母片等;

b)用兩個及兩個以上玻璃板或云母片組成一組的水位表,能連

續(xù)顯示水位;

d)有放水旋塞(或閥門)和接到安全地點的放水管,旋塞的內徑不小于8mm;

e)有可靠的安全保護裝置,如保護罩、快關閥、自動閉鎖珠等;防護裝置不得妨礙水位的觀察,并能在水位表損壞時保護人身安全;

f)水位表的可見范圍應大于最高、最低安全水位。

9.3.5 控制室內至少裝兩個可靠的遠傳水位表,每個遠傳水位表在運行規(guī)程規(guī)定的最低、最高安全水位刻度處應有明顯的標記。

差壓式遠傳水位表應具有壓力補償功能,以保證各種工況下都能顯示汽包中真實水位的變化。遠傳水位表必須定期核對,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水位表的缺陷。

亞臨界壓力的汽包鍋爐在啟動調試時應進行水位標定試驗,以確定就地水位表的基準零位。

9.4溫度測量儀表

9.4.1 每臺鍋爐至少應裝有下列溫度測量儀表,其精度和校驗間隔應符合國家計量法和有關規(guī)定:

a)過熱器出口汽溫;

b)再熱器進、出口汽溫;

c)減溫器前、后汽溫;

d)給水溫度;

e)汽包壁上、下溫度;

f)再熱器入口煙濕;

g)燃油鍋爐爐前燃油溫度;

h)排煙溫度;

i)直流鍋爐中間點、中間、混合器前導管、每級混合器、每屏出口導管的溫度;

j)過熱器、再熱器蛇形管金屬壁溫;

k)省煤器出口水溫(可以用就地表計)。

9.4.2 額定蒸汽溫度等于或大于450℃的鍋爐,應裝設蒸汽溫度記錄儀表,并配有汽溫高低警報。

9.5其他測量裝置

9.5.1 額定蒸發(fā)量大于75t/h的鍋爐,應裝設給水流量、蒸汽流量、汽包水位記錄和過熱蒸汽壓力記錄表。對于額定蒸發(fā)量大于220t/h的鍋爐還應裝設減溫水流量表。

9.5.2 火室燃燒鍋爐,除運行人員在操作盤前能清晰地看到爐膛內燃燒的火焰外,都應配備爐膛火焰監(jiān)視裝置。燃用煤粉的火室燃燒鍋爐一般應裝有入爐風量表。

9.6鍋爐自動調節(jié)及保護裝置

9.6.1 每臺鍋爐都應有給水自動調節(jié)裝置。額定蒸發(fā)量220t/h及以上的鍋爐,還應設有燃燒、送風、爐膛負壓、過熱蒸汽溫度及再熱蒸汽溫度的自動調節(jié)裝置。200MW及以上的單元機組,應采用機爐協(xié)調控制方式進行負荷調節(jié)。

9.6.2 鍋爐應有整套的監(jiān)視系統(tǒng)。

200MW機組宜采用微機作巡回檢測和數(shù)據(jù)處理。

300MW及以上機組宜采用小型計算機對機組的啟動和安全經(jīng)濟運行的有關主要參數(shù)進行巡回檢測、數(shù)據(jù)處理、事故追憶、屏幕顯示、工況計算、報警和制表等。

9.6.3 汽包鍋爐應設缺水、滿水保護。

9.6.4 直流鍋爐應有中間點溫度高警報和斷水保護裝置。任何情況下當給水流量低于啟動流量時就發(fā)出警報,鍋爐進入純直流運行狀態(tài)后,中間點溫度超過允許值時應發(fā)警報。給水斷水時間超過制造廠規(guī)定的時間時應自動切斷送入爐膛的一切燃料。

9.6.5 直流鍋爐水冷壁宜設超壓保護裝置。

9.6.6 額定蒸發(fā)量120t/h及以上的火室燃燒鍋爐應裝設爐膛壓力保護裝置,爐膛壓力超限時主燃料跳閘。對于額定蒸發(fā)量400t/h及以上鍋爐,在爐膛滅火、保護動作后,應閉鎖一切燃料,并實現(xiàn)對爐膛的清掃。

9.6.7 火室燃燒鍋爐應裝有下列功能的聯(lián)鎖裝置:

    a)全部吸風機跳閘時,自動切除全部送風機、一次風機、磨煤機、給煤機、給粉機;

    b)全部送風機跳閘時,自動切斷全部一次風機、磨煤機、給煤機、給粉機;

    c)直吹式制粉系統(tǒng)一次風機全部跳閘時,自動切除全部磨煤機、給煤機,切斷送入爐膛的一切燃料;

    d)燃油、燃氣鍋爐的燃油、燃氣壓力及其霧化工質壓力低于規(guī)定值時,自動切斷油、氣。

9.6.8 額定蒸發(fā)量670t/h及以上鍋爐應配有爐膛安全監(jiān)控裝置,至少具有以下功能:檢測燃燒器或爐膛火焰;防止爐膛內爆或外爆;進行爐膛的吹掃等。

9.6.9 額定蒸發(fā)量670t/h及以上鍋爐應裝設事故停爐保護。當跳閘條件出現(xiàn)時,保護系統(tǒng)能自動切斷進入爐膛的一切燃料,跳閘條件應符合鍋爐的技術規(guī)定,至少應包括爐膛滅火、爐膛正壓過大或負壓過大、燃料中斷、鍋炎循環(huán)泵全部故障、汽包水位過高或過低、直流鍋爐斷水、爐膛通風中斷等。

9.6.10 鍋爐再熱器應具備下列功能的保護裝置:

a)再熱器出口汽溫過到最高允許值時,自動投入事故噴水;

b)鍋爐再熱器汽流中斷時,應自動打開蒸汽旁路,自動降低鍋爐燃燒率或自動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證再熱器金屬壁溫不超過最高許用溫度。

9.6.11 強制循環(huán)鍋爐應有下列聯(lián)鎖和保護裝置:

a)鍋水循環(huán)泵進出口差壓保護;

b)電動機內部水溫高保護;

c)鍋水循環(huán)泵出口閥與泵的聯(lián)鎖裝置。

9.6.12 高壓加熱器應有高水位保護,水位過高時,能自動開啟危急疏水門放水,并切斷加熱器給水,但不能導致鍋爐斷水。

除氧器應有壓力高、水位高保護。

9.6.13 控制保護系統(tǒng)功能的在線維護和檢查,不應影響控制保護整體的可靠性。強制性主燃料跳閘的檢測元件和線路,應與其他控制監(jiān)視系統(tǒng)分開。聯(lián)鎖、保護系統(tǒng)應有防止電源中斷或恢復時出現(xiàn)誤動作的措施。

9.6.14 鍋爐操作盤上應設有必要的聲、光報警信號,如火焰顯示、水位、壓力、溫度高低以及各種保護裝置動作等。

9.6.15 循環(huán)流化床鍋爐,除水位控制等常規(guī)裝置外,其他監(jiān)控、保護、聯(lián)鎖裝置,根據(jù)設備特點及其特殊要求,由設計單位確定。

9.7主要閥門

9.7.1 鍋爐汽水管道的閥門及調整裝置應有明顯標志,標明閥門名稱、編號、開關方向以及工質流動方向,主要調節(jié)閥應有開度指示。閥門的操作機構設在便于操作的地點,在全開、全關位置圾限制越位的機構。

9.7.2 采用定速給水泵供水的鍋爐,其省煤器前的進水管上應裝設給水截止閥和給水調節(jié)閥。額定蒸發(fā)量120t/h及以上的鍋爐給水截止閥應配備遠方操作機構。

9.7.3 在汽包、過熱器再熱器、面式減溫器水室、自冷凝聯(lián)箱、汽一汽熱交換器以及汽水管道等可能聚集空氣的部位應裝設空氣閥。

9.7.4 水冷壁下聯(lián)箱、省煤器進口聯(lián)箱、過熱器聯(lián)箱、再熱器聯(lián)箱、蒸汽管和給水管的最低點等可能有沉淀物或積水處,應裝設排污閥、放水閥或疏水閥。排污管、放水管或疏水管應分別連接到各自的總管上,每管均應串接兩個閥門,兩閥門間的管段應盡量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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